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跟踪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就业网发布时间:2021-07-02浏览次数:35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2021届毕业生就业管理,持续做好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顺利完成本年度就业工作目标,实现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现就2021届毕业生就业跟踪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毕业生离校服务不断线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续工作,做到岗位推送不断线”“指导培训不断线”“重点帮扶不断线”,帮助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岗位推送不断线。要持续开拓市场性岗位,深入挖掘校友、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并充分利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全国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平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以及其他第三方网络招聘平台等渠道,持续向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推送就业岗位信息。

指导培训不断线。要持续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保持联系,提供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利用教育部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活动”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公益培训课”,提升毕业生职业技能。

重点帮扶不断线。要重点关注离校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建立重点帮扶台账,明确记录毕业生基本情况、就业意向、帮扶状态等信息,实时关注就业进展,为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推送岗位信息,帮助其尽快尽早实现就业。

二、切实落实就业“四不准”规定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引导毕业生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填写个人信息和就业信息并核对。学院切实落实就业数据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开展毕业生就业信息普查。杜绝就业统计数据造假、虚报等现象。教育部、省教育厅与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一经发现就业统计数据造假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三、增强暑期就业服务工作责任心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73~829日为暑假。暑假期间,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在每周三统一审核毕业生各项就业手续申请。各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跟踪工作,加强服务意识,暑假期间设置咨询电话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及时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院校端审核本学院的就业信息、就业协议书、派遣信息(包括在择业期的往届毕业生的改派申请),不得以学校放假为由推诿、拖延。各学院请指定暑假就业跟踪工作联系人,并扫码进入暑假联络群,保持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沟通联系。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

梁伟滔:13560041715

赖友新:15876509203

 

附件:就业信息核查常见问题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172


 

就业信息核查常见问题

(1)  单位名称、单位类型、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需与该公司营业执照上的信息相同,不可以填写实习单位。

(2)  单位联系人需填写负责人全名,不能使用某先生、某小姐、主任、领导、校长等称呼类名称;

(3)  单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应该为11个字符长度,固定电话前应加区号的;禁止使用自动接收的传真号码、400800开头的服务热线等客服电话、空号;

(4)  离职的请及时更新为新的就业单位数据;

(5)  不属实的就业单位请及时更新为新的就业单位数据;

(6)  请重点留意单位填写为人才市场、人力机构、人才租赁、劳务派遣类的单位,确认是否为其真实就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