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核查和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跟踪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毕业生就业统计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是反映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和成效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我校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成效的重要标准。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核查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应在12月8日前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院校端,核对本学院学生的就业信息,并完成上报和审核,同时,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开展毕业生就业信息自查,处理毕业生就业反馈,杜绝就业统计数据造假、虚报等现象,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信息应该是落实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单位的具体部门或岗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应该是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或直属领导。严禁各种形式的就业统计信息弄虚作假:(1)纵容或逼迫毕业生通过各种方式虚假就业;(2)采取扣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简单化的管理方式;(3)将毕业生实习单位或意向单位作为就业信息上报;(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5)捏造虚假的、无中生有的就业信息上报等。
四、各二级学院要对已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核查落实;就业单位变动的请及时做好更新。对未上报就业情况的毕业生要实时跟踪管理,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随机抽查部分已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对毕业生就业统计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绝不姑息。将对毕业生就业统计造假的二级学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学院本年度就业工作考评奖励资格。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