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核查和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跟踪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就业网发布时间:2022-10-31浏览次数:484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核查和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跟踪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统计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是反映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和成效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我校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成效的重要标准。各学院应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核查工作。

二、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资料与就业信息。各学院负责老师应严格审核毕业生上报的就业信息及佐证材料,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严禁各种形式的就业统计信息弄虚作假:

1)纵容或逼迫毕业生通过各种方式虚假就业;

2)采取扣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简单化的管理方式;

3)将毕业生实习单位或意向单位作为就业信息上报;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

5)捏造虚假的、无中生有的就业信息上报等。

三、切实跟踪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落实去向。各学院要对2022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要实时跟踪管理,鼓励其尽早就业,并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各学院须根据目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册(具体名单见附件)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跟踪,制定帮扶策略,切实解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难点、痛点。各学院请在附件中完善对口帮扶方案,并于116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邮箱(dep-xsjy@gcu.edu.cn)。

四、及时录入并核查毕业生就业去向数据。各学院应在128日前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院校端,上报未落实去向毕业生就业信息。同时,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开展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核查毕业生就业信息,就业单位变动的请及时做好更新,并及时处理毕业生就业反馈,杜绝就业统计数据造假、虚报等现象,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随机抽查部分已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对毕业生就业统计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绝不姑息,并将对毕业生就业统计造假的学院严肃问责,取消该学院本年度就业工作考评奖励资格。

  

附件:2022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册.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210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