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决策部署,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3号)文件精神,华南农业大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将组织开展2023届、2024届毕业生线下就业能力培训,现需广泛宣传并组织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2023、2024届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
2.其他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毕业生;
3.具有强烈就业意愿毕业生;
4.机械工程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可推荐参训学生名额为2人,其余学院推荐名额为1人,请各位老师按照以上条件,进行选拔推荐。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5月16日。
培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农业大学校内,线下开展。
三、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紧密围绕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和就业创业现实问题,以促进就业意识、转变就业态度、提升就业能力、推动就业行动为课程目标。培训包含四个模块,总学时为40课时(具体培训内容可查看附件2)。
四、培训费用
培训免费(差旅住宿等费用自理)。
五、培训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将由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和华南农业大学联合颁发“中央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结业证书”。
六、培训及考核要求
参培学员需遵守学校要求,遵守培训纪律,准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按照培训教师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完成全部培训课程的学员将获得结业证书,累计缺课时间(含迟到、早退时间)超过4个学时,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各学院可组织有意愿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报名回执》(附件1),并于4月23日12:00前将回执的电子版到邮箱dep-xsjy@gcu.edu.cn(由于本次培训名额有限,学校推荐名单以指定邮箱收到完整报名材料为准,满员即止)。
八、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辅导员和就业专员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利用各宣传媒介扩大本次培训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毕业生报名并准时参加本次培训活动。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举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docx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