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价及奖励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城理学〔2024〕2号),经过学院自评,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价与奖励工作办公室考核打分,报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价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考核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学院 | 考评分数 | 核心指标完成情况 | 考核结果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113.82 | 全部完成 | 优秀 |
机械工程学院/ 机器人工程学院 | 106.71 | 全部完成 | 优秀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学院 | 71.688 | 未全部完成 | 达标 |
电气工程学院 | 100.077 | 未全部完成 | 达标 |
计算机工程学院/ 大数据学院 | 70.21 | 未全部完成 | 达标 |
管理学院 | 103.829 | 全部完成 | 优秀 |
经济学院 | 101.049 | 未全部完成 | 达标 |
外国语学院 | 87.417 | 全部完成 | 达标 |
珠宝学院 | 82.273 | 未全部完成 | 达标 |
建筑学院 | 80.754 | 全部完成 | 达标 |
土木工程学院 | 86.148 | 未全部完成 | 达标 |
国际商学院 | 93.96 | 未全部完成 | 达标 |
希望各学院相互学习,进一步推动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0日。
受理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价与奖励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行政楼312
联系电话:020-36903238;
电子邮件:dep-xsjy@gcu.edu.cn
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价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