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2024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现建立我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通报制度。
一、通报时间
从4月初开始直至8月底。
二、通报周期
4月份每两周通报一次,5月至8月份每周通报一次(根据通报排名,连续3次排在后3名的学院将被学校领导约谈)。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创新思路举措,健全工作机制,抢抓“春招”关键期,组织开展好访企拓岗、就业育人、校园招聘、兜底帮扶等活动,想方设法引导毕业生尽早明确职业意向,主动投身求职行动,为毕业生开拓更多就业岗位资源以及搭建更多快捷便利的对接平台,全力打好“百日冲刺”攻坚战。
2.认真学习新版《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严格审核学生毕业去向信息,严格落实就业统计检测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