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规范做好就业监测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就开展我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学院重点自查落实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及时监测就业进展、核实去向登记数据和就业材料等情况。
(一)是否规范开展就业去向登记和去向监测工作,是否按照新的毕业去向分类、界定和审核依据严格审核材料,是否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情况。
(二)毕业生去向确认情况、去向信息有误毕业生更新去向情况,对确认时反馈“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对去向信息核实处理情况。
(三)疑似虚假就业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对灵活就业率、自由职业率和自主创业率过高,其他录用形式占比过高,疑似小企业扎堆就业,单位合同存在问题等异常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
(四)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三不得”规定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学生确认。各学院8月底前要推动毕业生全部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确认本人毕业去向信息。教育部将在8月初统一向未确认毕业生发送提醒确认的信息。
(二)学院自查。各学院8月1日前完成学院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需包括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举措等。自查报告须由各学院分管就业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汇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安排。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就业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将自查工作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压实责任,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严格纪律要求。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院或老师进行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落实整改。各学院要以自查为契机,对在自查中所发现问题,要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期限,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不得为提高落实率突击更改数据,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