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实现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顺利完成本年度就业工作目标。现就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续就业工作,做到“岗位推送不断线”“指导服务不断线”“困难帮扶不断线”,帮助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岗位推送不断线。要持续开拓市场性岗位,深入挖掘校友、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并充分利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全国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平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就业网、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第三方网络招聘平台等渠道,持续向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推送就业岗位信息。
指导服务不断线。要持续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保持联系,提供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利用教育部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活动”推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公益培训课”、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公众号中的AI简历及AI面试,提升毕业生职业技能。
困难帮扶不断线。要重点关注离校未就业的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建立重点帮扶台账,明确记录毕业生基本情况、就业意向、帮扶状态等信息,实时关注就业进展,为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推送岗位信息,帮助其尽快尽早实现就业。
二、做好访企拓岗专项行动
各学院要根据《关于开展我校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积极走进园区、走进行业、走进企业,与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等方面开展系统化合作模式,建立常态化互动渠道。学院领导要积极带队开展专项行动,全方位参与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行动落实到位。
三、切实落实就业“四不准”规定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各学院切实落实就业数据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开展毕业生就业信息普查。杜绝就业统计数据造假、虚报等现象。教育部、省教育厅与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一经发现就业统计数据造假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四、做好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学院持续做好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积极跟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完成我本年度就业工作目标(不低于96%)。
请各学院根据情况,将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分为3个阶段进行阶段性目标统计,并完成填写2024届毕业去向落实率阶段性目标(附件1),于2024年11月17日(下周一)中午12点之前将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312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1:学院2024届毕业去向落实率阶段性任务目标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10日
附件1:
学院2024届毕业去向落实率阶段性任务目标
| 日期 | 毕业去向落实率目标 | 备注 |
阶段一 | 2024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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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二 | 2024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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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三 | 2024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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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月10日前,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6%; |
附件1:学院2024届毕业去向落实率阶段性任务目标.docx